kloogg 发表于 2014-12-26 11:16 只看TA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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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妈……是时候了 该案25日有了初步定论,法院认为于正作品与原告作品高度相似,属于非法改编,侵犯了琼瑶的摄制权。消息一出,于正第一时间发出声明表示不服判决,将依法提起上诉。据说要陪500万。。。。要我说就是5000万也不算什么,于妈这个例子太恶略,应该配5亿来着。于妈也应该告别影视圈了,至少要退出编剧这个行当——不然谁还敢用他的作品?谁还愿意去承担连带责任?纵使他今后不再犯同样的毛病,谁又愿意冒这个风险?╮(╯▽╰)╭可怜的于妈,圣诞节看来是过得很愉快了。但是有什么办法呢,天朝现在查的严啊。你妹连人人都跪了,好东西一个一个关进小黑屋。大势所趋下,悲剧是肯定的。 于妈,以后吐槽我会想你滴。 然后。。。大家圣诞节快乐O(∩_∩)O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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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ub1029 发表于 2014-12-26 21:04 只看TA 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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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就天朝这个环境能让这么一个靠抄袭活着的人能出名 还拍了好多剧 其实按道理来说这种诉讼的胜利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是很多人却把这个事当作一个大事 说明国内的版权意识确实需要加强 但是也希望这个事情能成为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好的例子吧 其实光喷于正 也有失偏颇 他又不是一个人就能拍戏的 下面的工作人员 演员 都是闷声发大财 以后即使于正不拍戏了 出来第二个第三个于正 有这些人在 还是那回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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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wasd18000 发表于 2014-12-26 22:29 只看TA 4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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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版权问题一项不受重视,现在于妈只是个典型,抄袭者大有人在。是该管管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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肚谎刈嫉 发表于 2014-12-28 23:23 只看TA 6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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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版权跟在人家的碗里抢饭一样的。。。原著看见了还不对你打击报复啊。。分享分享可以。。。利用人家的知识产物来为自己闷声赚钱。。该赔。。。于正的钱应该也不少了。这点不算什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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