奉劝楼主和这个军嫂最好保持一点分寸。一是军婚受法律保护,在你明明知道她是一名军人家属之后,还和她有性关系,你已经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;二是从道德层面上,毕竟她老公在守卫国家、保卫人民,我们搞人家媳妇,有点不仗义了。女人多的是,换一个吧,虽然你离开她,她也不一定会做一个贤妻良母,可能还会继续找男人玩,但我们不要做那样的男人。作为一个男人,百分之九十都好色,但好色要有品,我们可以好色、但不能邪淫。
[ 本帖最后由 zhj3367 于 2019-5-26 23:31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