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
洗浴中心的六大举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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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往事
时间:
2007-5-2 03:33
标题:
洗浴中心的六大举措
江苏盱眙,位于苏北。据说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祖居地。抗战时期,曾经是新四军军部驻扎过的地方,电影《东进序曲》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一带,我寻思那地方应该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。
就这样一个穷地方,在繁荣“娼”盛的市场经济时代,也出了一件荣登中央电视台的色情新闻。
“所谓伊人,在水一方”,这本是《诗经》中描写爱情的美妙诗句,江苏盱眙的一家名为“在水一方”的洗浴中心,却打着洗浴的幌子大肆提供卖淫活动。更离奇的是,这家洗浴中心之所以能短时间里牟利数百万,与对众“小姐”制定的一套严格的“规范化管理制度”密不可分。
“在水一方”洗浴中心的总经理刘谷彬原先是安徽天长县的一个普通农民。2002年他到叔叔在县城经营的“在水一方”酒店打工,担任保安的工作。工作虽然稳定,但是每月400元的工资实在不够他的花消?
2004年5月,刘谷彬的叔叔从安徽来到江苏盱眙县,与人合伙开了“在水一方”洗浴中心。人说“上阵亲兄弟,营商叔侄兵”。刘谷彬的叔叔觉得侄子挺能干,就把他也带到盱眙,并任命他为洗浴中心总经理,还送给了他20%的股份。
洗浴中心-----明眼人都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场所。那可不是五、六十年代的澡堂子,用瓷砖砌个大池子,几十号人象下饺子一样,脱得光光的跳下去,唯之“泡澡”-----那其实是一件很惬意的享受。可如今。各种各样的“皮肤病”大流行,据说连到海滨浴场的人回来就有人会感染性病,谁还敢去这样的澡堂子去享受呢?于是,“高档次”的洗浴中心之类的服务就应运而生。不过,要到这样的洗浴中心去消费,荷包不鼓的人一般是去不起的。老百姓还是去5元/人的大众浴池去洗澡。
怎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下获得更好的收益呢?农民出身的刘谷彬虽然没有读过什么“MBA”,但也有“要做个成功的总经理”的理想。脑筋这么一转悠,马上就有了一个聪明的决定------招募“小姐”从事卖淫活动。
他很快私下偷偷拉了一些“小姐”,使洗浴中心的服务“更全面”。刘谷彬发现,“在水一方”的生意渐渐有了起色,而且有的浴客进来后直接点名要求“特殊服务”。他决定“将特殊服务做大做强”。
就在这时,未来的副总经理吴琼粉墨登场了。
30多岁的吴琼能说会道,还略有几分姿色。出生在重庆的她曾经在当地一家工厂上班,1999年她辞掉工作下海,结果既没有资本、也没有特长的她生意失败,后来还与丈夫离了婚。
离婚后她来到盱眙县打工,在一家酒店当上了大堂经理。“在水一方”的另一投资商季某这家酒店吃饭认识了吴琼,觉得她很有能力,便将她挖到手。
2004年7月,吴琼被任命为“在水一方”的副总经理,而她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中心的小姐管理和日常管理。在吴琼的管理下,“在水一方”的色情活动走上了正规化和组织化道路,对洗浴中心的管理之细致令人咋舌。
据称,在吴琼的督导下,洗浴中心对小姐的管理实施了六大举措:
一是严格考勤
为了稳定“小姐”,减少流动性,同时加强内部管理,吴琼规定在每一个“小姐”第一次结账时扣下500元罚款保证金,如果有人擅自离开或者违反规定,便在这个保证金中予以扣除。
为了约束“小姐”的行为,吴琼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,涉及到请假、卫生、外出等制度。例如“随意丢弃安全套一次罚款10元”、“衣着不整洁一次罚款20元”、“无故旷工一次罚款50元”等。
二是加大激励
为了提高“小姐”的积极性,吴琼还提高了“小姐”的提成,例如做一次“韩二(性服务)”,“小姐”便可以得到120元的报酬,同时改成每周发一次工资。在这样的激励制度下,有一个“小姐”一天就为自己赚到了近2000元。
三是严格准入
“在水一方”的生意越来越好,就连不少在其他地方工作的“小姐”也纷纷准备“跳槽”,慕名前来应聘。吴琼亲自负责面试,她曾总结说:“一定要设置严格的准入制度,留住好的,还要引进好的,另外还要让她们形成一定的竞争关系。”
四是强化后勤
与此同时,吴琼也开始抓起“小姐”的“后勤”了。由于洗浴中心的特殊性质,来这里工作的“小姐”流动性较大,且由于素质普遍不高,经常有各种纠纷出现。吴琼的第一步就是由洗浴中心给“小姐”提供集中食宿,在伙食里还经常加上山药、鸡汤等滋补身体的菜。她说,只有绝对保障她们的后勤才能让她们“安心”工作。
五是明码标价
为了避免与客人扯皮,吴琼规定以后凡是性服务,全部改成“韩式按摩一、二、三”,“韩一”即普通性服务,“韩二”即洗鸳鸯浴后性服务,“韩三”即在“韩二”的基础上加口交。这三种档次她还明码标价为180元、280元、380元。除此之外,她还规定以后每一笔账都用电脑记录,改掉以前“手写的不上档次”的形象。
六是外向开拓
为了开拓“经营渠道”,吴琼还创造出了“小姐”外派制度。季某在盱眙还拥有一家宾馆,吴琼主动出击与该宾馆联系,如果住店客人有“需要”,“在水一方”可以提供“小姐”主动上门服务。这个渠道建立后,会经常看到有“小姐”手持电脑打出的“陪唱”单据在深夜前往宾馆。
在吴琼的“严格管理”下,“在水一方”生意的迅速火爆,出资老板当然乐不可支,季某拍板决定:每个“小姐”服务一次,吴琼从中提成2.5元。为了留住这个“管理有方”的副总经理,他还转让了10%的股份给吴琼。
报道中没有说,该洗浴中心的事情是如何穿帮的。据吾辈低智商的想象,一个地方的色情业要是生意火暴。经营者多半和红黑两道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。我认为,是不是“在水一方”的生意太好了,抢了别人的饭碗,在“同行”的多次举报下,警方才不得不出面进行调查呢?
由于吴副总的“现代化管理”理念,警方没花多少力气就掌握了足够的证据:
洗浴中心电脑中有据可查的组织卖淫就达到了1万多人次,而中心利用卖淫非法所得达260多万元。
想当初吴副总为了区区2.5元/人次的提成,才引进的电脑现代化管理模式,却成为了把自己送进号子的重要证据。真所谓“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”。
据悉,目前该洗浴中心的两名出资人尚未抓获,但是刘谷彬、吴琼等人均落入法网。
近日,盱眙法院审理认为,几名被告人招募、控制、容留多名卖淫女,宣布纪律,安排吃住,形成了一个以洗浴中心为掩护的卖淫组织,并设立固定的组织管理人员,制定收费制度,为卖淫活动提供场所,构成组织卖淫罪,且情节严重。
法院判处刘谷彬和吴琼有期徒刑12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罚金10万元。其他几名涉案人员也被判刑。
洗浴中心的发财梦破灭了。
可类似的“洗浴中心”全国还有多少家?有关部门是不是也该查一查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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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伤城2008 于 2007-5-2 10:02 AM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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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jack.789
时间:
2007-5-2 05:28
查完,我看不太可能,
查一个,开两家,只要有钱赚,
咱抓也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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